
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凯兹(Melinda Katz)23日宣布,麻州一名华男因在2023年于法拉盛枪击一名与债务无关的女子,已被皇后区高等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须服满5年刑后监督。检方指出,郑嫌犯案动机仅是为了威吓受害者家属偿还债务,「只是为了传递消息」。
根据案件纪录与地检说明,嫌犯为住在麻州昆西市(Quincy)的52岁华男郑敏亮(Minliang Zheng,音译)。郑男于2023年2月26日前往一名住在法拉盛、年约57岁的华裔女子家中,声称其亲属欠钱不还,若不偿还会「连累家人」。此后数日,郑男多次出现在该名女子住家附近,每次逗留数小时,手机定位亦显示其长时间监控对方行踪。
该年3月19日上午约10时30分,一辆挂在郑敏亮名下的灰色本田Odyssey厢型车再次出现在该住家附近,随后一路尾随该名女子的妹妹,即年约45岁的受害人,驶往法拉盛229街一带;中午12时30分左右,当受害人正将衣物搬上车时,郑嫌下车逼近,声称「老板叫我来拿钱」,随即拔枪朝其大腿上方开火。监视器画面清楚拍下开枪画面,受害人惊恐关门欲避难,郑男强行拉开车门,并恐吓称若不还钱将「杀光妳家所有人」,之后迅速驾车逃离。
检方强调,受害女子与任何债务纠纷无关,与郑男素未谋面,显见其行凶动机纯属威吓与报复。
经警方追查发现,郑嫌犯案后潜逃回麻州,并于8月8日被当地警方拘捕,11月押返纽约。根据通信纪录、车辆行踪与监控影像,地检成功创建完整证据链。
今年6月9日,陪审团裁定郑男犯有攻击罪与非法持有武器罪,审讯历时一个月,陪审团仅花一小时即做出有罪裁决。23日,主审法官古佩(Karen Gopee)宣判刑期。
郑嫌原先面临最高15年徒刑,最终被判12年。凯兹说,「他在光天化日之下近距离开枪,目的只是为了传递恐吓消息,还试图逃离本州规避责任。感谢麻州执法单位协助,让我们将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