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名司机因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被法庭裁定两项“危险驾驶致死罪”成立,司机不服请了独立法证工程师出具专业报告,最终翻案,现在他对温莎警察局管理委员会、警察局长及三名调查警官,以及其前律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额高达320万加元。

2020年1月4日下午,在安省温莎Lauzon Parkway与Forest Glade Drive路口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导致一名司机及其乘客死亡。另一名司机Philip Hayes当时被当场戴上手铐带走,警方对他展开调查。
2023年6月,案件在温莎的高等法院由法官Russell Raikes审理,Hayes被裁定两项“危险驾驶致死罪”成立,检控方当时寻求判处最多8年监禁。
然而,在定罪后、原定于2024年1月的量刑听证会之前,Hayes解雇了原律师,聘请了新律师,新律师委托独立的“法证工程师”对致命车祸展开重新调查。

根据新的事故重建报告,警方和检控方承认,原始调查中存在严重错误。其中一名警官承认,该独立报告“更符合物理证据”,并在技术分析方面(包括车辆碰撞数据记录器和安全气囊控制模块的数据)更加准确。
2024年5月,即事故发生四年多后,法官罕见作出决定,撤销对Hayes的定罪。
Raikes法官当时表示,“最终我们做对了,正是因为律师的尽责,司法系统才得以发挥作用。”
但根据Hayes向高等法院提交的起诉书,警方的行为(包括最初公开逮捕及指控他的消息)是“恶意的”、“鲁莽的”,“摧毁了Philip的公众名誉,并损害了他的事业及就业前景”。
起诉书称:“原告遭受了包括抑郁、焦虑、身心创伤、名誉受损、社会污名化、收入损失以及竞争优势丧失在内的多项伤害、损失与损害。”
此案目前处于预审取证阶段,定于9月进行,届时各方将交换证据。

警方最终“完全采纳”该独立工程师的报告,并承认这可能“彻底改变事故的致因判断”。
此前,法官根据两名目击证人证词支持检控方指控。两名证人称,Hayes驾驶的福特F-350在Lauzon Parkway南行方向“高速行驶、频繁变道、穿梭于车流之间”,且在红灯时冲入路口,与一辆正左转的道奇Journey相撞。
在对诉讼的答辩中,警方表示“被告否认有任何人进行过疏忽调查或存在其他疏忽行为”。警方指出有“多名证人”支持控方,并强调涉事警官“没有恶意”。
Hayes的前律师在答辩中也否认其行为构成疏忽,并称自己“以合理的专业能力和勤勉履行职责”。他还指责法官“错误拒绝了”支持Hayes的其他证人证词,并“在检控方并未就车速提出指控的情况下,随意认定原告车辆的车速”。
尽管双方均否认自身有过错,但警方与前律师相互提出交叉索赔,要求在若法院认定需赔偿的情况下,由对方承担相应责任。该交叉索赔依据的是《安省过失法》(Negligence Act)。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Hayes在诉状中称自己承担了“高昂费用……为应对毫无根据的刑事指控进行辩护”。
Hayes目前要求:
- 20万加元普通赔偿;
- 150万加元特别赔偿(如收入损失);
- 150万加元惩罚性、加重性和示范性赔偿;
- 以及民事诉讼的法律费用赔偿。
索赔总金额为320万加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