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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通报“亮证姐”非公职人员 她老公被查(组图)

    “亮证姐”的事,终于出通报了。

    通报是这样的:

    通报很长,我来给大家简单总结一下。

    这个通报的大致内容,就是——已经查出这位“亮证姐”的身份,她不是公职人员,而是一个汽车配件公司的员工,“亮证姐”和白车男子“平头哥”两家是“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两家相距800米,所以“亮证姐”的父亲认识“平头哥”的车,且把对方的家庭住址告诉了“亮证姐”。而“亮证姐”拿出来的证,是她的消防员丈夫的证件,目的是为了吓唬“平头哥”,好让其让步。而“平头哥”把这件事放到网上后,“亮证姐”的车牌被曝光,收到了全国各地的挪车电话,所以她就报警,然后和民警就上门调解了这件事。目前“亮证姐”正被依法调查处理,而“亮证姐”的丈夫虽然当时虽不在场,但因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政执法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且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一件小事,却被这个姐弄成了大事,目前这位姐已经被调查,后期她有没有事我们不确定,但是可以确定是,她的消防员丈夫,已经因“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且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确定被立案调查了……

    一个本由这位亮证姐引起的汹涌舆情,现在却由她的消防员丈夫先站出来埋单了,不得不说,跟这位亮证姐结婚,这位消防员真的是倒了血霉了。

    那么,我是怎么看待今天的这个通报呢?

    我认为,今天的这个通报,写的很详细,是用心对待这件事了的。但是,对亮证姐的描述,我觉得还不够。

    对于这种人,通报的用词,我认为还是太轻了。很可能达不到对这种人的警示、警告作用。

    因为这个亮证姐,绝对不是什么善良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内心恶毒的人。但是在通报中,却没有点一下这种人,我觉得是有点遗憾的。

    因为首先,通报里说了,这个亮证姐和平头哥就是未出五服的亲戚,可既然亮证姐当时被车上的父亲告知和平头哥是亲戚的时候,为什么她遇到这么一点小事,都不出来和亲戚好好说话,反而是想威胁亲戚呢?

    她明知道对方是亲戚,却故意给亲戚制造恐慌甚至恐惧,而出事后,她似乎又想拿“亲戚关系”来做自己犯下大错的挡箭牌,这种人,确定是一个善良之辈吗?

    而且,既然两家人是未出五服的亲戚,她也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和人家父母是谁,那么这种时候,她完全可以上门好好协商,可为什么她要带民警上门说要拘留人家呢?

    事情没闹大之前是“六亲不认”,引起民愤后是“未出五服”——我就问各位,对于这种人,大家服不服?

    还有第二个很重要的点,就是通报里说,亮证姐的消防员丈夫,因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政执法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且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但是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并不是消防员没有保存好自己的证,而是这个亮证姐,偷了消防员的证出来威胁他人呢?

    把执法人员的证件偷出来威胁他人,这个罪名可不小吧?

    查一下相关法律你就知道,冒用执法证件,以此胁迫他人,这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最高可判十年)。所以,通报仅仅把亮证姐的这个举动仅定性为“不良影响”,没有点出法律后果,我对此是有一点遗憾的。

    因为亮证姐这件事,已经是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所以对于此事写出来的通报,我认为最好点一下这种后果,或者再斟酌一下用词(我认为至少是“严重影响”),不然人们可能觉得这种事仅仅就是个“不良影响”而已,所以今后一些人如果也跟着有样学样,这就很麻烦了。

    实际上,这件事的起因,罪魁祸首是亮证姐,如果亮证姐真的是因为车牌泄露被骚扰,我认为她应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侵权者,或者带家人上门说其实我们是亲戚,然后好好协商,而不是找到民警后直接带民警上门施压让平头哥删帖——毕竟亮证姐其实就是一个汽配城的员工而已,我真搞不懂她哪里来的那么大官威……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这个亮证姐,如果真是偷了自己老公的证件,偷偷放在自己的车上,一遇到问题就把证拿出来的话,那我有理由怀疑她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亮证威胁他人了,关于这个点,我建议在后期调查的时候,相关人员可以重点查一下。

    因为如果不是平头哥在这件事上选择硬刚,那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在遇到这种“亮证”事件的时候,很可能大多数人都是会选择忍气吞声,默默退让了,所以,一定要查一下这个亮证姐到底私下亮了多少次证了……

    总之,一定要狠狠地查她,一定要让她知道疼!

    因为她的行为,既损害了公信力,也让大众对公权力造成了恐慌——这种人,不拿她做个典型案例严肃处理,那下一个“亮证姐”可能还会出现!

    官方通报“亮证姐”:非公职人员,证件是其丈夫的,已被立案调查

    7月31日以来,网传“农村公路惊现证件侠”“会车遇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等多条视频,引发网民广泛关注。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事情经过

    经核查,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经过防城区江山镇某一狭窄村道时,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因会车问题发生争议。在李某某拒绝要求其退行的不合理让道要求后,侯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李某某亮证,并有随车人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事后,李某某曾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但未获满意答复,于7月31日将其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上传互联网。

    二、关于调查情况

    调查组采取走访询问、查阅接报警记录、查询公安信息系统、查看监控视频和行车记录仪、调取执法记录仪记录、组织当事人当面沟通等方式开展调查,对李某某质疑和网民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了核实。

    (一)关于女司机侯某某身份及所拿证件情况

    经调查组询问核实,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28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村,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父母均为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村民。

    经对侯某某及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询问核实,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以达到让其退让目的。侯某某上述行为在网上曝光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黎某当时虽未在场,但违反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而是将证件随意放在其妻私家车上,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关于侯某某是否存在炫富行为,经核查,侯某某驾驶的奔驰车系其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

    (二)关于李某某“个人信息被泄露”情况

    经调查组询问核实,李某某,男,33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农场,系南宁市某托育机构个体经营者,常年在南宁工作。

    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两人因会车发生口角时,侯某海下车交涉认出了李某某,并在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引导侯某某靠边让行。后经查看7月31日晚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证实,侯某海和李某某母亲彼此相识。李某某因常年在外,不认识侯某海父女,听到对方说出自己的家庭地址,产生误解和疑虑。

    关于李某某和网民质疑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问题,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现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另据公安系统内部排查,2025年7月以来无任何查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记录,没有发生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三)关于7月24日李某某报警后未出警情况

    7月24日15时35分许,李某某到户籍所在地江山边境派出所,就7月22日与侯某某发生会车纠纷一事报警,表示口述不清楚,用手机向值班民警提供了文字内容,称侯某某蛮横且霸道,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随即,值班民警查看了李某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李某某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

    (四)关于派出所民警上门要求李某某删除视频和进行道歉的情况

    经调查组查验报警记录并询问核实,7月31日21时10分许,侯某某与其父亲侯某海、丈夫黎某3人到江山边境派出所报警称:侯某某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请求出警处理。侯某海自称认识李某某,知道李家住址,但没有联系方式,请求民警陪同去找李某某解决此事。接警后,江山边境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于22时17分许到达李某某家中,发现其不在家,遂将情况告知李某某母亲,并询问李某某联系方式。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某,通话时长约6分钟,告知其发布的视频泄露了侯某某车辆信息,涉嫌民事侵权,并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李某某没有同意。当晚民警反复沟通调解,试图化解矛盾,均未能成功,此事有当晚民警所用执法记录仪为证。最后民警告知侯某某保存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查,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辅警出警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但在与李某某通话沟通时表述不够规范严谨,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五)关于防城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挂掉记者电话情况

    经调查组核查,8月1日15时39分,防城港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座机接到浪潮新闻记者手机来电,接电话辅警苏某某因自身业务不熟、应对能力不足和该科管理不严,未及时向有关同志沟通报告便挂掉电话,市公安局已对该科科长和苏某某予以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下步工作

    这件事情源于一起偶然的交通争议,本来只是普通的民间纠纷,但因处置不够妥当,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误解。这反映出我们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对群众意见和网民关切回应不够及时主动,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够精准有力。我市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全面整改,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人员,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改进干部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持续提升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工作质效。热忱欢迎、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对我市工作的监督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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