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男子景区搭讪不成捅死女大学生,决不该因是精神病人就草草了结
19岁女大学生在江西南昌一景区内被一名男子搭讪不成,用剪刀乱捅十几刀并死亡,引起公众强烈愤慨。警方今天傍晚做出通报,表示嫌犯席某某有精神病诊疗史,又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怎么又是精神病?精神病难道要成为极端犯罪的挡箭牌和免死牌了吗?
老胡想说,即使嫌犯真是精神病,这起杀人犯罪的责任也必须找出来该承担的人,它的责任决不能因为嫌犯是“精神病”而蒸发掉。
说实话,老胡并不太怀疑警方通报的真实性。因为嫌犯席某某搭讪不成,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使用剪刀行凶,把人捅死,这个行为不仅极端残忍,而且显得很怪异,这明摆着是要与被害人同归于尽。而“我与你一起死”通常发生在熟人之间,比如分手的恋人一方向另一方行凶。网上传被害的女大学生系外交学院学生,可能来自北京,与行凶者并不认识,因此这次行凶不合犯罪学的通常逻辑。警方说此人有精神病史,我倒是有点恍然大悟。
但是,看到这个消息,老胡反而更加气愤了。我想说,如果此人确系严重精神病人,他的监护人在哪里?当地街道和景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又尽了多少?怎么能够允许如此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带着剪刀这样的伤人工具在人群中放肆行动,不受任何限制?
我认为,这件事的处理不太可能,也决不应该因为攻击者是精神病人就草草了结,席某某行凶时的精神状态到底如何,他当时对自己的行为有无责任能力,需要经过严格司法鉴定。如果他当时有责任能力,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他确无责任能力,那么应当立即关进精神病医院,他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所在街道和景区也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这件事还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各地的精神病人,尤其是那些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都需要真正管好了,决不能让他们在社会上,尤其是在人群密集处随便游荡。搭讪不成就捅人致死的悲剧不能够重演,其他类似悲剧也不能被纵容。凡是有严重犯罪出现,都必须有人承担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无法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就必须有其他人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
前期报道:
女大学生景区内遭捅多刀身亡,警方:嫌犯有精神疾病诊疗史
近日,19岁女大学生景区内遭捅多刀身亡,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8月10日下午,江西南昌八大山人梅湖景区,19岁女大学生与朋友旅游时,遭一名男子捅刺多刀身亡。对此,12日下午,青云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事警方正在处理,凶手已被抓获,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截至发稿,景区电话一直未接通。
随后,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发布通报,2025年8月10日,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路附近发生一起伤人案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组织伤员救治工作。经初步调查,当日13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席某某(男,23岁,江西高安人,有精神疾病诊疗史)持剪刀对刘某某和施某进行伤害,造成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施某经送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目前,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