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商务部12日在宣布对加拿大豌豆淀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后,再发出公告指,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作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认定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情形。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商务部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2024年9月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
公告指,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有倾销,中国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基于此,公告表示,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对所有来自加拿大的油菜籽进口商征收75.8%的反倾销保证金。
公告提到,被调查产品具体名称为油菜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名称为油菜子,是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油菜长角果的小颗粒球形种子,颜色多为黑色、黄色或褐红色,主要用于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
另,公告指出,进口商须依照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金额的保证金,计算方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决定进口货物的税务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此外,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商务部提交书面评论意见。调查工作将继续进行,最终结果待后续公布。
随后,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发出「答记者问」指出,2024年9月9日,商务部以自主立案方式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9月14日,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加拿大等国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发起反倾销调查。
发言人提到,立案后,商务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初步证据表明,进口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相关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发言人再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两案初裁公告,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裁定油菜籽案加拿大公司的倾销幅度为75.8%、卤化丁基橡胶案加拿大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6.2%至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