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会18日拍板4项国安修法草案,针对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全面加重罚则,其中「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若公开鼓吹、倡议或支持对中华民国发动战争或采取非和平手段,最高可处100万元(台币,下同)罚锾;现役军人与公务员涉犯国安罪,刑责可加重二分之一,退休军公教一审判有罪即先行减半月退金,遗族亦适用。
本报系联合报报导,在行政罚部分,草案明确将国安维护范围扩及实体与互联网空间,不得以文本、影像、声音或电磁纪录等方式,公开鼓吹外国、中国大陆、港澳或境外敌对势力对中华民国发动战争。违者经内政部会商相关机关认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针对网络内容管理,若涉鼓吹战争、散布危害国安或社会、经济安定的错假消息,或为中共从事具政治目的宣传,草案要求网络平台与接取服务提供者配合限制浏览、移除内容或停权帐号,违者最高可罚100万元,届期未改善可按次处罚;情节重大且具即时危害者,主管机关得迳令限制接取。
刑责方面,草案采分层处罚。为中港澳或境外敌对势力设立或实质控制的组织发起、资助、操纵或发展组织,足以危害国安者,最重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参与者则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另针对泄漏、交付公务秘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00万元以下罚金;刺探或搜集公务秘密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草案并比照反渗透法,明定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委托或资助的「中间人」,刑责与正犯相同。
在退休给付方面,领有退休俸给的军公教人员,若涉犯国安相关罪行,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自判决宣示日起即暂停发给50%退休给与,遗族亦一体适用。行政院强调,盼借此展现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决心。
行政院会今天拍板国安相关修法,增订任何人若有鼓吹战争言论可重罚百万,遭质疑侵害言论自由,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说明,这是基于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兼顾言论自由情况下增订的行政罚,且须符合「公开鼓吹、倡议」,并非私下在家聊天、传消息给家人就构人于罪。
另据台北中国时报报导,由于修法草案定义「公开鼓吹战争」模糊,在野质疑执政党以国安之名限缩人民言论自由,不排除在立院封杀法案。
赖清德总统3月召开国安高层会议后,认为台湾面临国安及统战威胁,提出17项因应策略,并宣布恢复军事审判制度。行政院为落实「赖17项」,已陆续提出产创条例、海缆七法、韧性特别条例、资安法等修法,昨再通过「国安法」、「陆海空军刑法」、「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等4项修法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府院甫决定不副署、不运行「财划法」,又于此时推出国安法修法,是否有评估或对策在立法院获三读通过?行政院则表示,国安法持续都在讨论,并未考虑特殊的时机。
是否针对陆配修法?林明昕说,修法增订的行政裁罚对象是「任何人」,也是为补足法律漏洞。政委马永成则答复,有一部分是与陆配在台鼓吹「武统」言论有关,主要基础是为落实两公约第20条,「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以法律禁止之」。
立院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沛祥指出,过去民进党立委曾提出许多以国安为名,但实质影响人民自由的法案,党团都在程序委员会为人民把关,将其暂缓列案,行政院这次的国安修法过犹不及,可能比照暂缓列案,今日党团大会将做决定。
民众党团副总召张启楷则表示,党团开会决定后,会适时对外公布;但他认为,倘若危害国家安全,现在不就有相关法令?依法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