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报13日引述多名知情外交官与官员报导,中国官员近来持续向欧洲国家推销「法律建议」,声称欧洲各国依自身的边境法律,必须禁止台湾政治人物入境。受访的欧洲外交官与外交部门人士表示,中方官员已向欧洲驻北京使馆,或是通过中国驻各国使馆提出交涉,警告欧洲国家不要「越过中国的红线」。
据报导,中方接触方式不一,有的针对单一国家,有的则以多国集体方式进行;有些以书面「外交节略」(note verbale,一种半正式外交沟通方式)提出,有些则通过面对面会晤。相关接触发生于去年11月与12月,至少部分是为回应前总统蔡英文、现任副总统萧美琴与外交部长林佳龙等台湾官员近期的访欧行程。
根据卫报看到的一份外交节略,北京表示「尊重欧洲方面在制定和运行签证政策方面的主权」,但称一项「制度漏洞」导致台湾政治人物频繁访问,并引用多项欧盟法律与规范,其中包括《申根边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
申根边境法规定,非欧盟国民入境的条件之一是「不被视为威胁任何成员国的……国际关系」。知情人士指出,中方暗示,允许台湾官员进入欧洲,将被视为威胁该国与中国的双边关系。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中方亦援引《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甚至建议欧洲国家仿效联合国,禁止所有台湾人士进入政府大楼。
中国外交部未回应询问。但该外交节略指出,欧洲国家应拒绝台湾核发的任何「所谓外交护照」,并「禁止台湾人员进入欧洲寻求官方接触与交流,以免踩踏中国的红线」。
照会中写道:「中国希望欧盟机构和欧洲国家从中欧关系及双边关系的更大利益出发,做出拒绝台湾所谓总统或副总统(包括前任)入境的政治决定。」节略并列出其他台湾官员,并提及这些官员曾造访比利时、捷克、波兰、荷兰、意大利、澳洲、德国、立陶宛、丹麦、爱沙尼亚和爱尔兰,称相关访问「严重损害中欧关系」,并指控欧方「甚至放任萧美琴在欧洲议会大楼发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
挪威与芬兰外交部证实,两国都是收到中方相关建议的国家之一,并表示与台湾有关的签证规定是由相关申根机构决定。英国外交部发言人则表示:「进入英国的许可完全由我们自身的法律与移民规则决定,这些规则同样适用于来自台湾的旅客。」
台外交部表示,官员访问欧洲「与中国完全无关,中国无权干涉」。
据了解,中方针对自2011年起施行的欧洲边境守则提出的这些「高度具体」建议,并未被接收方视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其中带有警告意味的措辞,仍让部分较小国家严肃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