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高空坠物事件频传,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赵某夫妇去年底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孩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是小区业主张某饲养,经中级法院调解后,张某可分期付款赔偿128万元(人民币,约16万美元),并给予30天宽限期。
综合红星新闻等媒体报导,去年年底,赵某夫妻带着孩子在小区散步,突然从天上掉下一只乌龟,正好砸到孩子头部。虽然紧急送医抢救,孩子还是不幸身亡。悲痛之余,赵某夫妻很快得知,那只肇事乌龟是高层住户张某饲养,那天乌龟爬出阳台掉落,这才发生悲剧。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武江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至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但因为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小区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因此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须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院。经韶关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张某经济能力,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128万元,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
事件曝光后,有网友留言对于案件判决感到不满,认为「这不是赔钱的问题,小孩砸死了赔128万完了?」,甚至「应该追究养主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