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长卓荣泰行使不副署权,总统赖清德说是捍卫民主宪政,赖卓是「用清朝的剑斩明朝的官」,不但不是守宪法、护民主,根本是犯了2个低级错误。
第1个错,行政院长有没有不副署权?有,但不是经立院通过的法律或命令。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第2项,「总统发布行政院院长与依宪法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须行政院院长之副署,不适用宪法第37条之规定。」。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比如,赖清德发布卓荣泰担任行政院长的任令或撤换卓荣泰的免职令,不需行政院长副署。
还有总统提名需要立法院同意的人选,包括司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大法官;考试院的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院的院长、副院长、监察委员以及审计长,也不需行政院长的副署。
宪法第72条,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之。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行政院提出覆议,如经全体立法委员1/2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也就是说,卓荣泰不副署权根本不存在。
卓荣泰用宪法37条主张行政院长有不副署权,宪法37条,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副署。
37条含标点符号才42个字,有哪一个字提到「不副署」?赖清德卓荣泰岂不是「拿明朝剑斩清朝官吗?」,摆明就是「竹篙凑菜刀」,胡乱拼凑, 将不相关的条文乱随组合在一起。
第2个错,绿营拿前总统李登辉总统要晋升蒋仲苓为一级上将,前行政院长郝柏村表明不副署,力挺卓荣泰。当过17年立法院长王金平说「公道话」了。
王金平历任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3任总统,日前他与蓝营卸任立委茶叙时细说从头。他指出,当时李登辉只是表达有此想法,案子都还没拿出来,郝柏村坚持不副署,经多方协调后,李登辉就退让了,这与立法院已经完成三读法案,行政院长却不副署,完全是两回事。
王金平「姜是老的辣」,他踩稳宪法、还原真相,就让卓荣泰的不副署权是非守宪非民主的指鹿为马行径现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