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在大马主权财富基金「一马发展公司」重大贪污案涉嫌犯下滥权罪和洗钱罪,高等法院今天晚间宣判,所有25项罪名成立,纳吉需坐牢15年。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导,承审法官裁决,纳吉(Najib Razak)所有25项控诉罪名成立,判处监禁共165年以及罚款约114亿令吉,由于监禁刑期同时运行,因此纳吉需坐牢15年。
法新社报导,该贪污案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遭挪用巨额资金,引起美国等多国调查,重创马来西亚的国际形象。
在这起1MDB贪污案相关审判中,现年72岁的纳吉面临4项滥权罪和21项洗钱罪等指控。
纳吉先前已经因为另一起与1MDB基金相关的案件遭判有罪,目前正在服6年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