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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莲中国籍村长遭解职 将提诉愿 内政部说话了

    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为中配,已取得台湾身分证,却因无法放弃中国籍,遭解除村长职务。(本报系数据照)

    身为中配的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因被内政部查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日起解除其职务,她将提诉愿争取权利。内政部指出,富里乡公所此举是依法行政,村里长如因未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由公所解职,解职处分自就职日生效。

    具中配身分的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去年遭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内政部年初公布查核结果,发现5名里长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去函主管机关区公所,须按照国籍法与户籍法规定办理。邓万华成第一例。

    内政部表示,担任公职者,负有国家忠诚义务,「国籍法」明文规定民选公职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出佐证数据。对于未依规定办理的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依法解除其公职。

    内政部指出,花莲县富里乡公所解除学田村邓万华村长职务是依法行政,其如有不服,得依法提出诉愿。内政部并强调,村里长如因未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由公所解职,解职处分效力,自其就职日起生效。

    内政部呼吁,尚未办理解职的村里长,凡具有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均应放弃,对未办理者,公所均应依法办理解职,各地方政府亦应依「地方制度法」赋予其对公所指挥监督的权责,积极督促公所依「国籍法」规定办理村里长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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